6月15日,阳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针对自然阳光(上海)日用品有限公司与刘东灿、商誉商网王偏、获保护前谢松柏、服务杨志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络侵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。权公歉该案由2019年4月开始,开道被告刘东灿、阳光王偏、商誉商网谢松柏、获保护前杨志祥分别使用新浪微博平台,服务恶意对自然阳光公司发表了不实言论,络侵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,权公歉损害了自然阳光公司的开道商誉。
经调解,阳光原告自然阳光(上海)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东灿、王偏、谢松柏、杨志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以刊登书面道歉信的形式向原告公开道歉,且支付1元赔偿金。
道 歉 声 明
本人刘东灿【身份证号:420700197908